送走了江氏两姐妹后。
黎歌走到了沙发边,打开了文件袋。
袋子中是几分合同,她低头仔细看着。
“黎歌,这是什么?”
陈沫好奇地凑过了脑袋。
“关于公司股份的移交说明”
黎歌简单地解释了一番。
现在黎氏最大的股东,也就是实际的掌权人是黎父。
她代替母亲提交材料,起诉离后。
黎父手上的六十股份,和黎母均分,一人就是百分之二十五,加上她手上的是三十五。
但是
根据黎家老头子的遗嘱,在股份的具体分属中,黎父的私生女也有百分之十的股份。
现在,黎歌想要将手上自己和母亲的股份全部打包。
这个大集团想要接手的人可不少,但是忌惮与黎父的股份,除非黎歌能够得到私生女手上的百分之十股份,不然就会被公司的事情一直拖累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