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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(1 / 2)

超大杯焦糖玛奇朵已经喝完了,心里还是很烦躁。

这两人聊了一会儿就离开了,我又去买了份超大杯燕麦太妃。

有点用,但不完全有用。想再喝一杯,可会不会得糖尿病?

妈妈比我更能吃甜的,她没事,我是不是也不会有事?说起来她这么爱吃甜的,是不是跟父亲有点关系……

我又点了一大杯海盐焦糖奶盖。

水喝多了就想上厕所,去得多了,就知道从商场侧门进去比较快。

烤鸡店的吉祥物大白鸡把头套放在地上,坐在侧门旁的大石球上吸烟。这是个二三十岁的白人,看起来很颓废。

我见过这张脸,价值1500刀。加上我本来预算的1000,正好请人来砍树。

但是……

大白鸡发现我在瞄他,叼着烟含糊不清地说:“小姐,你有零钱吗?”

“你要零钱干什么?”我问。

大白鸡把烟卷从嘴角拿下来:“买晚饭。”

我指指地上的鸡头:“你们没有员工餐吗?”

“晚上想喝点带酒精的。”大白鸡说,“被那些该死的小孩推搡了一天,好累,得喝点酒。”

“可以理解。”我同情地点点头,从手机壳里抠出张钞票,递给他。

“一刀哪能买到酒呢?”大白鸡说,“我看二十刀那张正好。”

“可我也得吃晚饭呀。”我说,“你几点下班?等我吃完饭,如果还剩零钱,我再分给你一些。”

“六点。”大白鸡长叹一声,“还有t的两个小时。”

上完厕所后,我从商场正门出去。

亲子活动已经结束,汤南轩正在东张西望。他一看到我,就笑盈盈地走过来,鼻尖泛红,额头微微渗汗:≈ot;没想到抱小孩的运动量还不小。≈ot;

≈ot;我有件事想问你,≈ot;我说,≈ot;我举报通缉犯的线索,领取赏金,会给你带来麻烦吗?≈ot;

如果他说会,或者哪怕回答时有一点犹豫,我就不要这笔赏金了。

≈ot;不会啊。≈ot;汤南轩回答得理所当然。

≈ot;真不会?≈ot;

≈ot;真不会。≈ot;

汤南轩眼里渐渐浮现出疑惑,他转头望了望正在收拾展台的同事,然后又转回来看着我,眼睛微微眯起。

≈ot;你是不是听到了别人说闲话?≈ot;他说,≈ot;不用管他们。≈ot;

“看到那家炸鸡店了吗?”我说。

汤南轩顺着我的目光望去,点了点头。

“店门口那个大白鸡里的人,是通缉犯。”我说,“你上次给我看的通缉名单网站,他在第四页,砸车窗偷东西的那个。”

“你确定?”

这个问题无需我回答。

大白鸡发现汤南轩在看它,突然挣脱正在扯它翅膀的小孩,转身朝商场后面狂奔而去。

汤南轩紧跟其后:“站住!不许动!警察!”

大白鸡穿着一身人偶服,十分累赘,但他胜在不管不顾,一路横冲直撞,撞飞前方的路人。

反观汤南轩,虽然腿长有优势,但他必须忽左忽右地跑,绕过挡道的小孩。路线拉长,速度受限,一时难以追上。

汤南轩的同事们终于反应过来,也加入了追逐。

我远远地看着这场闹剧,脑子却在想着刚才的事。

是“根本不存在麻烦”,他“不怕麻烦”,还是我“没有机会成为麻烦”?

在广场另一边,大白鸡直愣愣地冲进为今天活动搭建的临时垃圾站,就像保龄球撞进了球瓶区。

垃圾桶哗啦啦东倒西歪,大白鸡骨碌碌在地上滚,汤南轩一个飞身,抱住了鸡爪……

而我在纷乱的思绪中也抓住了一个清晰的事实:我是齐九阗的女儿,随时可能将汤南轩和他的家族卷入复杂的政治漩涡。

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。相比之下,几千几万刀简直是不值一提的小事。我怎么忘记了呢?

stupid……

恍惚间我被汤南轩找到,带回了警署,和其他心事重重的访客一起待在会客厅。

晚上八点多他才忙完。

这时我已经想明白了。

我从出生起就是齐九阗的女儿,和汤南轩在雨中共舞的那天是,他替我挡了两枪的那天是,昨天晚上也是。那我为什么几小时前才感到难过?

因为我的想法在不知不觉中变了,从满足于把他当作留下来的后备计划,变成了想要更多。偷听了别人的对话,我才突然意识到这一点。

stupid……

汤南轩已经脱掉沾满食物残渣的制服,换上了训练裤和t恤。他笑吟吟地看着我:“小姐,你再次提高了国王郡的破案率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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